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有关单位工作需要,经区委同意,决定公开招考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

2、符合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3、身体健康(体检标准按浙人公[2005]68号文件执行)。

4、金华市户籍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子女。(本次招考户籍范围为金华市各县市、区,金东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子女户籍不限)。

二、招考单位及具体条件(附后)。

三、招考录用程序

1、报名。时间:2007年9月5日---2007年9月6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地点:金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政府5楼502室)

报名方法:(1)持本人毕业证书、身份证、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有关执业资格证书报名;(2)有就业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3)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供二寸证件照2张,并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4)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5)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07年9月12日---2007年9月13日到401室或403室领取准考证。

报名表可从金东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jindong.gov.cn)金东区人才网(网址http://www.jdqrc. com)下载,也可在报名时领取。

2、考试。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统一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金东区食品安全监察大队综合岗位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申论,食品药品监督岗位考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和专业法律法规。其它岗位按招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分别考相关专业科目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见附件2:《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专业范围、专业考试范围》)。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当计划招考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低于1:3比例时,酌情减少或取消该招考岗位计划人数。笔试委托有法人资格的出卷单位出卷、批卷。笔试成绩及面试、体检有关事项在金东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jindong.gov.cn)金东区人才网(网址http://www.jdqrc. com)发布。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考岗位名额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面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用。

3、体检。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考岗位名额1:1.5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公务员录用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

4、考核: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政审。考察工作根据《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浙人干[1996]95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和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

5、录用:(1)体检、考核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考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者,具有《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优先录用条件的确定为录用对象;没有优先录用条件的,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录用对象。(2)如有考核不合格的,按岗位以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3)拟录用人员经公示7日后,如无举报(或有举报经调查符合录用条件的人员),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正式录用手续。录用人员见习期1年,见习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录用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4)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缺额人数不再替补。

四、监督

招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82176785。

五、其他事项

考生报名后应及时上《金东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jindong.gov.cn)、金东区人才网(网址http://www.jdqrc. com)查取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分数资料、体检、录用的通知,及时到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领取各事项书面通知。如果考生原来提供的资料有变化,请随时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联系(电话: 82181336)。否则,造成后果自负。本简章由金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专业范围、专业考试范围

金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金东区水     

      金东区财政局         金东区发改局         金东区食品药品分局

2007年8月27日

附件1: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计划表

 

单位

经费性质

招考职位

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要求

专业

执业资格、工作经验

备注

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全额

水工建筑

1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

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水利水电工程

 

 

农村改水供水办公室

全额

水工建筑

1

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专及以上

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水利水电工程

 

 

政府性投资管理中心

全额

工程投资管理

1

本科及以上

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不限

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从事工程管理、工程预决算编制及审核工作2年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普查中心

全额

普查统计

2

大专及以上

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统计、会计、数学

1)已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2)两年以上统计或会计专业工作经验

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价格认证中心

全额

价格认证

1

大专及以上

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不限

已取得国家颁发的《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

 

食品安全监察大队

 

全额

综合

1

大专及以上

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不限

 

 

 

 

 

 


全额

食品药品监督

2

本科及以上

197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食品药品等相关专业

 

具有执业药师或执业中药师资格证书者,专业不限,学历放宽到大专,年龄放宽到197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附件2:金东区部分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专业考试范围、专业范围

(1)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农村改水供水办公室专业考试范围:水工建筑物。

(2)政府性投资管理中心:专业考试范围: A.工程预决算B.招投标管理C.现场管理D合同管理知识E.建筑法规F.建筑设计。

 (3)普查中心专业考试范围:A.统计基础理论、实务及相关知识B.统计法律法规政策。

(4)价格认证中心专业考试范围:A.经济学、价格学基础理论B.价格政策法规C.价格鉴证理论与实务。

(5)食品安全监察大队:食品药品监督岗位专业考试范围:

《药品管理法》及《实施条例》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令第26号)

《行政处罚法》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6号)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令第1号)。

食品药品专业范围:

药品专业包括:药学、中药学、制药工程、生物制药、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中草药栽培与鉴定、药剂学、药事管理。

食品专业包括: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加工、食品检验、食品卫生、食品生物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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