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金东区新闻与对外宣传办公室
根据我区“凡进必考”的进人原则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考金东区新闻与对外宣传办公室(隶属金东区委宣传部,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制定招考简章如下: 一、招考岗位及名额: 新闻和电视摄像岗位1名 二、招考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新闻事业、身体健康。 2、大学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新闻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本科学历;电视摄像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电视新闻采编基础。 3、男性,年龄2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金华市户籍(含所属县、市、区)。 5、报名人数少于3名不予开考。 三、报名时间及所需材料: 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寸照片2张,于2005年8月11日-13日到金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报名(联系电话:2176516,地址:金东区行政大楼403室)。报名考务费100元。 四、考试与考核: 1、笔试(100分):①新闻理论与写作;②新闻采编与制作;③电视摄像专题制作。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 考试时间为8月20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发放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考名额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实际参加考试人数少于3人的,则其笔试成绩必须在70分以上方可进行体检、面试)。 3、面试(100分):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面试,面试成绩占总分的40%。 4、考察:按招考岗位名额1:1的比例,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察。 五、录取 经考察合格,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用人员实行六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由区人事部门办理正式录用调动手续。 六、招考录用工作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接受区监察局监督,监督电话:2176785。
金华市金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金华市金东区委宣传部
二OO五年八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