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人劳社〔2005〕41号

   关于做好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部门:

根据金市职改办字〔2005〕35号《关于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确保评聘质量,经研究,现将我区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1、坚持科学发展观和科学的人才观,坚持正确的人才评价导向,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为手段,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专业技术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2、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与职务聘任暂行规定》、《金华市实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控制试行意见》、《金华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试行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要优化结构比例,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切实转变用人机制,增强岗位意识和职责意识,强化岗位聘任,加大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离力度。
    3、紧密结合当地产业经济发展特色,继续加大各类技能型人才和农村乡土人才的培养选拔评审力度,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确保“2+1”人才基础工程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评审时间安排
    根据省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评审时间安排,市职改办对我市各中评委的评审活动时间作了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各初评委、各系列主管部门应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及时对本系列今年的评审时间安排和具体要求作出部署,并尽快通知到有关单位和人员。各初评委还应尽早做好与市中评委评审活动的衔接工作。

三、学历、资历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所取得的学历必须同申报晋升职务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一般应视为不具备规定学历。对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允许将取得学历前后的任职时间相加,但申报高级职务的,任中级职务的总年限不得少于5年,且取得规定学历后的任职年限不少于3年;申报中级职务,任助理级的总年限不得少于4年(小学高级等系列为5年),且取得规定学历后的任职年限不少于2年。
    专业对口的《专业证书》班毕业人员申报中级职务时,任助理级的总年限不得少于5年,且取得《专业证书》后的任职年限不少于3年。根据金市职改字[2003]01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开始,各类《专业证书》不再作为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与全国职称考试的有关规定相统一)。
    对虽不具备规定学历或资历,但在本职工作岗位上确有真才实学、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的专业人员,可破格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破格申报对象必须是本单位年度考核成绩名列前茅者,且一般情况下,不得越级申报和“学历、年限双破格”申报。破格申报时,任职年限的提前一般不能超过1年。
    今年计算学历、资历的时间截止到2005年12月底止。

四、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要求

2004年及以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的人员,其外语考试对应的职称级别和合格证使用年限等仍按原规定执行。
    从2005年起,凡有外语要求的职称系列,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考试,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参加B级考试,申报中级的参加C级考试。
    从2005年起,凡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的人员由浙江省人事考试中心发放成绩通知书(不再发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对达到全国通用标准分数线的,在申报对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有效(只限晋升一个档次的职称);对达到省定标准分数线的,在两年内申报职称时有效。
    今年起申报对象必须提供职称外语考试合格成绩单(或合格证书)原件。评审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由各评委会办公室统一注销,未通过人员的合格成绩单原件由各评委会办公室退还申报对象。
    要求外语审定的申报对象必须先参加当年度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从今年开始,外语免试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具体要求按金市职改办字[2004]6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可通过金华培训网查询:www. Jhpx.com)。
    凡符合金华市职称英语考试范围的对象,其外语要求按金华市职改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计算机能力要求

凡取得《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95/98 &Internet)》(二级证书)、《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证书(Windows 2000 / xp & office)》(三级证书)、《浙江省电子商务考核合格证书》的,在今年的职称评审中,均可作为已具备计算机能力要求的依据。根据省人事厅的有关规定,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二级证书和《浙江省电子商务考核合格证书》使用有效期统一截止到2005年底。
    从2006年起,凡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需具有浙江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三级证书或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2个以上模块考试合格证书。
    计算机考核的免试问题仍按浙职改办[1997]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六、继续教育要求

从今年开始,继续教育要按《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考核管理办法》(详见金市人通[2005]28号文件)执行,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脱产接受继续教育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每年72学时)。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职务聘任、职业资格注册登记均需提供继续教育核验证明。

七、考核要求

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和任期考核的力度,积极探索量化记分的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晋升和聘任的基本依据。

八、医药行业中初级职称考试和评审问题

1、全省医药行业药学专业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实施到2005年底止。
  2、全省医药行业的主管药师(中药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到2005年底止。
  3、以上两条所涉及的人员从2006年起统一参加全国的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参加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同时取得主管药师资格。

九、有关评委会要求

1、各系列评委会应及时做好调整、充实评委会成员工作。对个别违反评审纪律,或对评审工作不认真、不公正的成员,应及时取消其专家库成员资格。

2、各评委办公室应把评审时间安排、送审材料具体要求等信息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3、各评委办公室在完成本年度评审会议的准备工作后,需填报《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附件2)和《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附件3),提前15日送区职改办,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召开评审会议。

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要求

在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或聘任工作前,各事业单位应在往年方案的基础上重新报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具体方案(附件4),由区职改办审核。现有比例已超过具体方案中规定比例的,必须通过评聘分开或自然减员的办法达到规定的比例,否则将暂停该单位人员申报晋升新的专业技术职务。现有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比例尚未达到规定的最高比例且没有实施评聘分离制度的事业单位,可按单位今年实有专业技术人员数的3-5%幅度递增。
    十一、评审材料要求
    1、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送审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要求和送审程序。对不符合规定的送审材料,各评委会办公室应予退回,要求按规定重新上报。
    2、各评委会办公室要把好材料审核关,并应对受理的材料和评审结果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对有问题的材料要认真调查核实。申报对象要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附件5)上签字。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其申报材料应予以退回,从评审当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评审结果。
    其余未尽事宜仍按金市职改字[2003]1号、[2004]1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附件:
    1、2005年度各中评委评审时间安排表
    2、申请召开评委会评审会议的函
    3、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
    4、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具体方案表

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金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00五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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