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电话:2176506
  1、负责局机关文件及报刊、杂志等资料的分发、邮寄等工作,做好各种来文来信的收发、登记、送批、传阅、清退、归档、销毁等工作,保证文件资料及时、准确、保密安全运转。
  2、负责局机关公文(通知、请示、报告、工作计划、总结等)的拟稿和上报信息、新闻报道工作。
  3、负责局机关会议通知和会务的协调安排、善后处理工作。
  4、负责局机关财务、后勤服务等行政事务和生活福利等方面的工作。
  5、负责避机关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工作。做好局机关值班、安全保卫、车辆管理和保养等工作的安排落实。
  6、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录用调配科     电话:2176516
  1、负责办理企事业单位干部(工人)的调配、交流工作;
  2、负责承办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招聘干部的考核、聘用和续聘等工作;
  3、负责办理机关、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的招考录用工作;
  4、负责承办营职及以下军转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
  5、负责承办政府机关各部门非领导职务的设置、任免、考核、审批、奖惩等工作;
  6、负责承办党政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的考核、审批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级考核工作;
  7、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机关、事业单位从事制度改革工作。
  8、负责承办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的日常工作;
  9、负责承办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年检工作和;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资福利与退干科    电话:2176511
  1、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有亲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法规,执行上级有关部门福利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我区具体实施意见,具体办理工资调整的审批手续。
  2、加强调研、探索工资矛盾的解决办法,指导事业单位内部分配。
  3、负责办理大中专毕业生、新录用人员、转业干部、退伍军人和调动交流人员的工资确定手续,负责办理工龄计算的审批手续。
  4、负责办理机关工作人员遗属生活补助手续、出具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抚恤证明。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培训、发证管理工作。
  6、负责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和分析。
  7、负责承办干部的退休手续,综合协调全区机关和事业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8、做好退休人员活动经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9、按规定审批机关干部退休后的易地安置费、住房困难补助费、护理费等。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劳动保障与仲裁科     电话:2176513
  1、负责全区国家员各类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国家公务员各类培训计划。
  2、抓好培训基地和下设网点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和年度任职考核工作。
  4、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提出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做好本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资格审查工作。
  6、负责聘用合同鉴证,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7、做好有并证书发放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教育培训与职称科      电话:2176510
  1、负责全区国家公务员各类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国家公务员各类培训计划。
  2、抓好培训基地和下设网点的管理和建设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和年度任职考核工作。
  4、根据省市统一部署,提出年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5、做好本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的资格审查工作,组织好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工作,推行评聘分开制。
  6、负责聘用合同鉴证,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7、做好有关证书发放和档案资料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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